陕西省最新的职工退休规定如下:
- 法定退休年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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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从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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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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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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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 提前退休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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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男性职工满55周岁,女性职工满45周岁,且从事井下作业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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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5周岁,若能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 正常退休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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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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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满5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退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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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 :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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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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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包括高龄补贴、取暖补贴等。
- 退休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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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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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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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相关待遇。
-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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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对退休人员的管理,确保退休待遇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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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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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这些规定旨在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同时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待遇。建议相关职工和用人单位密切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官方渠道的进一步通知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