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男性仍有可能在60岁退休,但需满足“弹性退休”条件或属于过渡期特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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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机制:根据新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与单位协商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例如,1972年10月出生的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2岁,但可在60-62岁间申请提前退休,或62-65岁间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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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特殊安排:1969-1976年出生的男性,退休年龄逐步从60岁过渡至63岁。若在过渡期内(如1976年9月前出生),仍可能按原60岁标准退休,但需满足最低社保缴费年限(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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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原则与协商一致:即使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职工在缴费年限达标后,可自愿选择退休时间,但需与单位达成一致。部分身体条件允许或家庭无负担的职工,也可选择继续工作至更高年龄。
延迟退休政策并非“一刀切”,灵活性和过渡期安排为不同人群提供了选择空间。建议结合个人社保缴纳情况、健康状态及单位协商结果,合理规划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