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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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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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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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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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每次住院均按此标准计算,与住院次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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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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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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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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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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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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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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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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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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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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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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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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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用材料(≥170元)/人工器官:国产10%、进口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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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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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血/血液制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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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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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全额自付,无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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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 个人自付30%,统筹基金报销70%(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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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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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50元,超过后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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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药品费),两种及以上特殊慢性病最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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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
- 按住院待遇报销(具体比例未明确,通常参照住院比例)。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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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用完后,可报销25万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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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对2万-3万元部分报销50%,3万-4万元60%,4万-5万元70%,5万-1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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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包含床位费(60%报销)、药品费、诊疗费等,具体分项有明确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政策调整内容,实际报销比例可能因最新政策微调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