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互助保险是由工会组织主导、职工自愿参加的补充性保险制度,属于国家法定社会保险之外的群众性互济组织。其核心特点和功能如下:
一、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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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由工会组织主办,依托工会平台开展,职工自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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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由职工个人缴费、各方集资共同组成,属于非营利性互助互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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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覆盖职工在生、老、病、死、伤、残、失业、意外灾害等风险造成的损失。
二、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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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 :作为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补充,旨在提供更灵活、个性化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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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主要覆盖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部分地区(如株洲市)的报销比例高达94%,个人承担6%。
三、核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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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价比
保费低廉(通常每人每年不足百元),但赔付额度较高(可达万元级别),有效减轻职工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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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简便
无需复杂申请流程,管理规范,赔付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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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性
由职工自愿参与,集资方案经民主讨论决定,体现集体互助精神。
四、政策背景
- 职工互助保障明确写入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五、保障额度示例
- 重大疾病救助:部分案例显示,互助保险可赔付数万元,缓解因病致贫风险。
总结
在职职工互助保险通过低门槛、高保障、强互助的特点,成为职工群体中广受欢迎的补充性保险形式,尤其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职工后顾之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