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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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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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12周终止妊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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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12周至不满16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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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16周至不满28周: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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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28周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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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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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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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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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金额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4 ×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注:月平均工资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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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方式
- 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企业工资高于津贴标准的差额部分需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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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 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纳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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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日标准按上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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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调整 :滨海新区增加生育困难女职工产假15天,和平区多胞胎生育每孩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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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统一 :生育津贴计算基数调整为30.4,一孩至三孩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3.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2024年官方文件及政策解读,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