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
关于门诊慢性病患者定点医院的选择,不同地区的政策存在差异,具体规定如下:
一、广西来宾市象州区
参保人员可选择 3家以内 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医疗服务定点,且定点医疗机构 一年一定,中途不予变更 。
二、广西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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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特病患者 :可选择区内3家定点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 同级别医院仅限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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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特定病种患者 :在非精神类特定病种定点基础上,可额外增加1家定点,但精神类病种本身仅能选择1家定点。
三、临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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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病种患者 :需在市内选定1家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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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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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认定1个病种时,最多可选2家定点(含精神类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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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多个病种时,慢特病定点总数不得超过认定病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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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芜湖市
参保人员可在 具备门诊慢特病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 不受数量限制 ,但需注意“双通道”药店仅限购药,不包含诊疗服务。
五、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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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特病患者 :职工医保有311家定点,居民医保有464家,可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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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 :患者可自主选择定点医院,但需通过转诊流程报销。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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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选择后一般 不可变更 ,中途变更需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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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同时治疗多种病种,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避免重复选择医院。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病情和所在地政策,结合就医需求选择定点医院,并定期关注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