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 不能直接合并 ,主要存在以下差异和衔接方式:
一、制度性质与覆盖范围不同
- 企业养老保险
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覆盖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属于强制性的社会统筹制度。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组成,覆盖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属于自愿参保的补充性制度。
二、缴费标准与待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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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通常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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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和计发系数也更高,且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模式。
三、合并的法定情形
根据现有政策,两类养老保险的合并需满足以下条件: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可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但 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 。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
可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续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待遇。
四、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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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同一时间段内不可同时参加两类养老保险,退休后亦不可重复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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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的独立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无法合并。
总结
两类养老保险的合并需符合法定条件且存在待遇计发差异,目前政策未支持直接合并。建议根据自身缴费年限和退休规划,选择最适合的养老保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