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社保(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根据参保类型和转移条件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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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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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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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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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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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入社保类型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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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入社保类型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终止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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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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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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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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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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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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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程序“粤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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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户籍所在地→社保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填写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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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拍照或从相册选择材料,系统自动校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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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社保APP或官网
- 登录后进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模块,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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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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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参保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如社区社保站、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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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参保表》《转入申请表》等材料,村(居)协办员审核后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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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社保机构
- 接收转入地寄送的《接收函》《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材料,核实信息后办理基金划转并终止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办理时限
- 整个流程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以社保机构审核为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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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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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转社保需在退休前向退休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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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转城乡居民需符合条件后申请终止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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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清退
- 若存在重复缴费时段,需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重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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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承接
- 转入后按新参保类型计发待遇,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终止。
以上流程综合了线上平台和线下办理方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如12333)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