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级干部通常执行65岁退休规定,但实际年龄可能因职务性质、工作需要而调整。男性正厅级干部一般60岁退休,但担任领导职务或特殊岗位者可延至65岁;女性通常55岁退休,但高级专家或特殊贡献者经批准可延长至60岁。提前退休需满足工龄满30年或距退休不足5年且工龄满20年等条件,而延迟退休需经组织审批且最长不超过5年。
- 法定退休年龄:正厅级干部基础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但实职领导(如省级部门负责人)通常延至65岁。虚职(如一级巡视员)仍按基础年龄执行。
- 提前退休情形:工作满30年可自愿申请;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者(经鉴定)可提前退休;部分地区允许男55岁、女50岁且工龄满20年者申请。
- 延迟退休条件:高级职称、特殊技能或重大项目需要者,经批准可延退至65岁(男性)或60岁(女性),但需免去行政职务。
- 退休待遇衔接: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约7000-9000元)、高比例医保报销、住房补贴及政治待遇(如文件阅读权),部分人员保留专车等服务。
正厅级干部退休需综合考虑政策与个人情况,建议提前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流程,确保权益落实。特殊案例(如换届任期未满)可申请暂缓退休,但需严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