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补缴最新规定明确: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且不受2年追诉时效限制,但需由单位主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承担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甚至罚款(欠缴额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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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主体与时效
补缴责任由单位承担,个人无法单独申请。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保费征收无时效限制,即使10年前未缴也可追偿,但需提供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若欠缴超3年,还需法院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法律文书。 -
补缴流程与材料
单位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附员工身份证明、原始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若材料不全,可用银行代发工资记录等替代。滞纳金从欠缴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累计,逾期不缴可能面临罚款。 -
法律后果与强制措施
单位拒不补缴的,社保机构可查询其账户并强制划拨;账户余额不足时,可要求担保或申请法院查封、拍卖财产抵缴。员工退休前未缴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养老保险以享受待遇。
提示:员工应保留工资条、合同等证据,及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行政投诉维权;单位需依法足额缴费,避免高额滞纳金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