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更不会达到本金的2倍。根据法律规定,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欠费本金的40%或8000元(以较低者为准),且部分地方明确要求滞纳金不得高于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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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上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行政强制法》,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0.05%),但总额受严格限制。《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滞纳金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即本金),而部分地方执行中设定40%或8000元封顶。 -
计算方式与封顶规则
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欠费本金×拖欠天数×0.05%。若长期拖欠,即使按日累计,最终金额也不会超过本金40%或8000元。例如,欠费10万元,滞纳金最高4万元(40%),而非20万元(2倍)。 -
违规收取的后果
若征收机构要求缴纳超过上限的滞纳金,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或个人可依据《行政强制法》申诉,要求调整至合法范围内。
总结:社保补缴滞纳金有严格上限,绝不会达到本金的2倍。遇到超额征收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