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药品和部分乙类药品
医保报销中,以下几类药品属于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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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丙类药品包括一些创新药、高价值药品、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的药、抗癌进口药等,这些药品价格较高且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内,因此需要患者完全自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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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乙类药品 :乙类药品虽然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且疗效好,但价格比甲类药品高。参保人需要自费一定比例(通常为10%-30%),剩余部分由医保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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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一些药品由于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如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等,这些药品也需要患者自己全额支付。
丙类药品和部分乙类药品以及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都需要患者自费购买。建议患者在购买药品时,先了解药品的分类及报销政策,以减少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