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领取条件
-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参保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
- 参保女职工分娩后1年之内可申请领取。
领取标准
-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