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医保政策,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备案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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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报销比例与梅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致,为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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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异地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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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起付标准按市内同等级医院执行,报销比例降低5%(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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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标准按市内同等级医院执行,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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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备案人员(如自行备案就医者)
报销比例与市内一致,为 90% 。
二、未备案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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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起付标准1600元,支付比例80%(在职)/8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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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标准1000元,支付比例5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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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包括普通门诊、特殊门诊、住院费用等,且待遇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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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需通过梅州市社保局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将影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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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报销
部分特殊药品(如保尚保参保人员)未备案时,报销比例可能下调50%。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2-2025年期间的医保报销标准,具体以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