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北省最新政策,关于父母护理假的规定如下:
一、护理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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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
每年可享受累计不少于 15天 的护理假,用于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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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
每年可享受累计不少于 10天 的护理假。
二、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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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护理人需为年满60周岁的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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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失能证明。
三、假期性质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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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为 带薪休假 ,工资按本人日工资的10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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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假,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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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事假、探亲假、年休假或调整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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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提供便利,但不得以补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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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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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以自然年计算,逐月月初释放,当月的可用额度按全年天数*在职月份数/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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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需递延一个月,过期未休视为放弃。
五、政策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各地实施细则制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