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以上
串标是指投标企业通过各种手段,由一家或者多家组成联合体,彼此之间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达到避免相互竞争、共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具体到“串标几家以上才是串标”的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或标准来规定具体的人数限制。不过,从实践和相关法规来看,串标通常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协同行为,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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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包括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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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协同投标 :这些组织成员按照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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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表现形式 :如投标人属于同一母公司或其子公司、同一人持有多家企事业单位资料投标、中标方以“协作费用”等名义向关联投标人转移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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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串标行为一旦被认定,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没有一个具体的人数限制来定义“串标”,但通常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协同行为,且这种行为被明确认定为违法,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可以认为三家或更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即可认定为串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