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通过相互约定、协同行动,以排挤其他竞争者、确保特定投标人中标的违法行为。围标串标的认定标准及参与方数量要求如下:
一、围标串标的参与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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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构成
围标串标至少涉及 2家投标人 ,其中至少1家为主投标人,其余为陪标人(如关联公司或“马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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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涉及 3家或更多投标人 ,可能形成更复杂的利益联盟,但核心逻辑仍以2家以上协同行动为基础。
二、围标串标的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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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抬价或压价
投标人通过协议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形成价格阶梯分布(如980万、990万、1000万),或采用其他协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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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协作
联盟内部分工明确,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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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报高价以吸引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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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报低价或故意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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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通过中间价或固定价格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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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化包装
采用不同公司名义投标,但实际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文件、委托投标,或共享项目管理团队。
三、法律后果
围标串标属于《招标投标法》明确的违法行为,可能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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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以数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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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记入信用记录,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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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整出专家库,禁止再次参与评标。
四、与陪标的区别
陪标是围标的一种具体手段,指主投标人通过关联公司“假装投标”,实际内定主中标方,属于“形式上的竞争”。
围标串标的核心在于 2家或以上投标人的协同行为 ,其本质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干预招投标过程,损害市场公平与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