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移民
1994年库区移民主要指因水利工程(如三峡工程等)建设需要,政府依法组织搬迁的群众。这类移民属于 水工程移民 范畴,其核心特征包括:
-
搬迁原因
因水利工程建设导致原居住地不再适宜居住,需按政府安排搬迁至指定安置地。
-
法律依据
国家通过《水库移民安置条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规范移民安置程序和权益保障。
-
安置方式
包括生产安置(解决生计问题)和后期扶持(如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并坚持统筹兼顾水电移民、新老水库移民、中央与地方移民等多方面需求。
-
特殊群体保障
重点关注移民子女的权益,如户籍迁移、教育机会等。例如,若父母均为移民且子女在安置地落户,则子女可保留移民身份。
与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移民不同,1994年库区移民属于 计划性移民 ,其安置通常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