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计划的时间安排如下:
- 起始时间
该计划于 2021年1月1日0时 正式启动,覆盖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即“一江、两湖、七河”)等区域。
- 覆盖范围
包括长江干流、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洪泽湖、巢湖、滇池、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沅江、汉江、湘江、赣江、抚河、信江、京杭大运河等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
- 禁捕期限
整个计划持续 10年 ,至 2030年12月31日24时 结束。
-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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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已实现全面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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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如江苏段的滁河、秦淮河等支流和石臼湖暂定十年禁捕。
该政策于2020年1月1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