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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的生育津贴政策,未就业的孕妇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仍可申领生育津贴。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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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佛山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 若用人单位因注销、关闭等原因停止经营且无承继单位,职工可凭用人单位注销证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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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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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国家及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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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佛山市内符合规定医疗机构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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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
二、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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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由用人单位在社保缴纳期间完成申报,确保缴费记录完整。 - 若单位未垫付或拒绝申报,职工可向医保机构提交《信息采集表》及用人单位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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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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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停止经营且无承继单位时,职工本人可填写《信息采集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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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机构审核通过后,津贴将直接打入职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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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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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以职工参保当月开始,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为前提,生育当月开始计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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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怀孕期间因特殊原因辞职的,可参照新政策申领生育津贴。
四、政策调整说明
佛山近期简化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部分群体(如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可额外申领500元生活补贴。建议通过佛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官网或线下渠道咨询最新政策。
未就业的孕妇只要满足参保、缴费和生育条件,仍有机会申领生育津贴,具体流程和材料需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