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的副页内容,综合相关规范及最新修订信息,主要补充说明如下:
一、航道划分与标识
-
深水航道
位于深泓区域,两侧设置左侧侧面标(黑浮)和右侧侧面标(红浮),供大型船舶使用。
- 宽度不足500米时,中心线为分隔带;宽度≥500米时,左侧设置50米宽的分隔带。
-
通航分道与分隔带
-
上行通航分道 :黑浮联线外侧;
-
下行通航分道 :红浮联线外侧。
-
分隔带 :深水航道宽度的五分之一(≥500米时设置)。
-
二、航行规则
-
基本原则
实行大船小船分流、避免航路交叉、各自靠右航行及过错责任原则。
- 大型船舶应严格在通航分道内行驶,小型船舶使用推荐航路。
-
特殊通行
-
航速限制:最高不得超过15节,最低不低于4节(泰州公路桥区下界浮以下为6节);
-
追越操作:需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短暂占用分隔带。
-
三、管理职责
-
主管机关 :江苏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
违规处罚 :未遵守规定的船舶将面临罚款、扣留证件等处罚。
四、附则
-
修订与实施 :2021年7月1日最新修订生效,废止了2003年版本。
-
技术标准 :航道设置、分隔带宽度等具体参数见附件1和附件2。
以上内容综合了2013-2021年间的多次修订,重点优化了航路设置和航行规则,旨在提升通航效率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