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25年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的新政策,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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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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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经地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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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出申请。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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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参保人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退休待遇申请,需配合完成基础养老金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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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社保部门审核缴费年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符合条件的告知其到指定机构申请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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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审批通过后,病残津贴按月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次月开始生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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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效期为1年,需定期复审。若期间情况变化,需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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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更新
社保卡若发生变更、遗失或损毁,需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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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四、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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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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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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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部分地区要求)。
五、政策依据
新政策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废止了之前的病退政策,确保了病残津贴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热线(如12333)核实最新细则,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