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湖南娄底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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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与参保人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单位整体参保或新增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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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包括生育子女数量限制等。
二、特殊情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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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补助
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且配偶未参加任何政策性医疗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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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优惠
若生育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增加30天产假(在原有产假基础上)。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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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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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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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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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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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分娩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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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产假期间工资证明(本人申报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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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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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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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非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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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产假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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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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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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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增加1个孩子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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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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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
五、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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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由单位收集材料并提交至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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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核准身份、产假天数及津贴数额,并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发放。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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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时单位停保超过3个月,需补缴满3个月且缴费基数不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才能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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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生育(如二胎)通常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但可申请其他生育补贴。
以上信息综合自娄底市社保部门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