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正确名称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 ,而非“广西省”。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名称变更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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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用名称
广西在元朝开始设省,明清及民国时期均称为“广西省”。这一名称源于清朝时期的行政区划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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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正式更名
1965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省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一更名体现了对壮族等少数民族的尊重,反映了我国对多元文化的认可。
二、名称差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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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政策体现 :广西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壮族为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占全区近50%。使用“自治区”名称更能体现民族平等和区域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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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现实的平衡 :虽然广西汉族人口占比较高,但历史上长期作为汉族聚居区,保留“广西省”名称有助于保留历史记忆。
三、常见误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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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概念混淆 :广西全称包含“自治区”三个字,是省级行政区,与“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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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化表达 :部分人可能因习惯或信息误差使用“广西省”,但这一表述已不符合官方规范。
四、补充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首府为南宁市,下辖14个地级市和8个县级市,总面积23.7万平方公里,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其名称和行政区划历经多次调整,最终形成了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