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构改革历程,物价局的职能和名称经历了多次调整,具体如下:
一、国家层面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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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国家物价局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计委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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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国家计委价格司进一步更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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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新成立的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移交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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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市场监管总局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价格、商标、专利等职责,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上原物价局职责进一步划归市场监管部门。
二、地方层面机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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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下单位 :2018年机构改革中,原县级物价局普遍被划入同级发展和改革局,更名为 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 ,并入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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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物价局名称的情况 :部分城市(如肇庆市)因历史原因或职能差异,仍保留物价局名称,但实际职能已转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仍属发改委系统。
三、当前职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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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能 :价格监管、反垄断执法、价格监测预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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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涵盖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等。
总结
国家层面的物价局已并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县级单位普遍更名为 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 ,而保留物价局名称的机构多为特定职能的专项机构(如刑事/民事案件价格评估)。当前我国已不再有独立的国家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