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医保可以在外省使用,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备案和结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就医备案的适用对象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新定居地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
-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深圳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外地的在职职工
-
其他特殊情况
- 临时出差人员需根据单位规定办理备案
二、备案方式
-
线上办理
-
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
登录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拨打医保分中心电话
-
-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三、结算方式
-
联网医疗机构
-
住院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
-
需确保医疗机构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
-
-
非联网医疗机构
-
需先行垫付费用,回参保地后1年内申请报销
-
报销比例可能低于规范转诊或备案就医
-
四、注意事项
-
社保卡要求
必须使用全国通用社保卡,且需完成实名绑定
-
报销比例差异
自行就医的报销比例低于备案或转诊就医,具体比例以医保政策为准
-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需在备案地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可变更
五、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抢救 :可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但需符合急诊抢救条件
-
费用垫付 :非联网医疗机构费用需提供完整票据申请报销
通过以上流程,深圳参保人可灵活使用医保服务,但需提前办理备案并规范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