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主要围绕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产业规范化和新兴领域管理强化等方面展开,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一、药品检验机构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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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地方机构设置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国家药品检验机构,地方可根据需要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形成层级分级的检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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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制强化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需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合规性。
二、药品生产与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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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管理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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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需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变更许可事项需提前30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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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样实行5年有效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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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制度
- 针对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实行分类管理,要求经营企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
三、药品上市后全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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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评价与风险控制
药品上市后需定期进行再评价,再评价结果可责令修改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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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体系完善
建立药品追溯码编码与标识规范,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全链条可追溯。
四、新兴领域监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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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售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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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责任清单,禁止直播带货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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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严格审核,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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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管理强化
生物制品不得委托生产,需符合特殊注册管理要求。
五、配套支持与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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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与价格监管
增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细化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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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细化
明确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法律责任,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六、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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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与广告管理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需符合标准,药品广告需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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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法实施细则 :新增执业药师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内容,规范网络售药合规要求。
以上修订体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监管理念,通过制度创新强化全程管控,提升药品安全保障能力,适应医药产业快速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