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涉及个人工资与地区政策两个层面,具体规则如下:
一、个人缴费基数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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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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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工资总额
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发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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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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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通常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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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多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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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
若某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某职工月均工资为4000元,则其医保缴费基数为5000×60%=3000元。
二、单位缴费基数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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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
单位缴费基数为全单位职工缴费工资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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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受上下限约束
单位缴费基数也需在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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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数值因地区而异,例如北京2025年最低基数为5080元,上海为42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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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缴费基数每年可能调整,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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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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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职工工资的,通常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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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特定群体(如退休人员)有单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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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式总结
个人缴费基数 =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且≤300%)
单位缴费基数 = 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60%且≤300%)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确保缴费基数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