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辽宁省关于70岁以上父母生病陪护假的规定如下:
一、法定陪护假政策
-
独生子女父母
-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若一方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其子女每年可享受 累计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 (2024年最新调整)。
-
若老年人需二级以上护理,用人单位应支持子女护理照料,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
非独生子女父母
- 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的非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假 。
二、其他相关保障
-
护理假期间待遇 :护理假期间可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
特殊群体补贴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若护理期间有收入,可按月领取护理补贴。
三、法律依据
- 主要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护理义务)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四、注意事项
-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时长。
-
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政府官方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