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伤者的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赔付标准,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误工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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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收入人员
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元/月/年)× 误工时间
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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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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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标准: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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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证明近三年收入,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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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陪护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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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入护理人员
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即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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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 参考标准: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如120元/天)。
三、营养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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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标准
每天20-50元,具体数额结合受害人伤残情况、医疗机构意见及当地经济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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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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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泸州)住院32天营养费约920元(3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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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可能降至每天2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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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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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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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0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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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责险:无责方财产损失100元、医疗费1000元、死亡伤残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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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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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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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收入证明或护工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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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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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构成伤残时,法院可能不支持院外护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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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伤残赔偿金按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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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均需结合医疗机构证明、鉴定机构意见及法院认定,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精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