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政策,男职工 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
生育津贴是专为 女职工 设计的生育保障措施,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仅适用于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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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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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如输精管结扎术、复通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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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男职工可享有的生育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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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奖励津贴
若男方为外地户籍且符合条件,可单方申请30天晚育奖励津贴,津贴按男方缴费基数计算,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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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男方可报销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如输精管手术),但仅限手术相关支出。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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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津贴 :若配偶(女性)参保且符合条件,可领取4个月生育津贴(含产假),津贴按女方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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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参保情况 :若男方医疗基数高于女方,可通过配偶单位申报领取4个月津贴,最后一个月转至男方账户。
四、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的发放需满足“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等条件,且待遇计算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不符合条件,无法申领。
北京男职工无法直接领取生育津贴,但可通过晚育奖励津贴或配偶生育津贴获得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