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信息,2025年1月1日起, 灵活就业人员 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被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可申领生育津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目标人群范围
-
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形式人员。这类人群在以个人身份参加泸州市职工医保时,可选择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此前未参保的失业人员,需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之后可申领生育津贴。
二、政策实施时间
-
生效日期 :2025年1月1日
-
参保登记要求 :需在政策实施前完成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三、政策意义
该政策扩展了生育保险的覆盖人群,体现了政府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群体权益的关注,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四、注意事项
-
参保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需通过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
津贴申领 :符合条件后,需提供生育相关证明材料申领津贴,具体流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自泸州地方门户网站及医疗保障局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