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2天
女职工在经期可以享有的休息天数主要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以及各地相应的特别规定 。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1993年颁布,2011年修订) :
- 患有重度痛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 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 《北京市实施的若干规定》 :
- 女职工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
-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
- 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
- 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对于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的女职工,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
女职工在经期可以享有的休息天数为1至2天 ,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工种而有所不同。建议女职工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当地的医疗机构或劳动保护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