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合同无效时,从合同通常也无效。以下是具体解析:
一、从合同的从属性
从合同是附属于主合同的合同,其存在和效力以主合同为基础。主合同无效意味着主合同未生效或被撤销,从合同因失去存在前提而必然无效。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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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需依主合同订立,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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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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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责任承担
若主合同无效导致从合同无效,且存在过错方,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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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均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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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债务人或担保人有过错的,由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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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担保的例外情况 :我国法律未认可独立担保,若主合同无效,即使从合同中有独立约定,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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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原因 :主合同无效通常因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情形,从合同因缺乏有效基础而无效。
建议在合同签订前明确主从合同关系,并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