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广东省医保卡跨省使用情况如下:
一、跨省就医备案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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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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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时需确认居住地与就医地是否在同一个医保统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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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员类别(如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等)的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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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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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无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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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已实现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互认,覆盖全省所有开通直接结算功能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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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内跨市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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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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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所有地市均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全省范围内就医均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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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为每个城市单独选定定点医疗机构,所有联网结算医院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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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先就医后备案的情况,出院前可补办备案并直接结算当次费用;出院后补办备案的,需按参保地规定补记账,无法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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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要求
- 社保卡需在开户银行激活社保功能后方可使用,金融功能需单独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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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 目前政策有效期为5年,具体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总结
广东省医保卡支持跨省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结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以确保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