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病种可跨省直接结算
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政策,我国门诊慢特病异地报销服务已覆盖10种病种,并在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开通了直接结算服务。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新增纳入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
在原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5种病种基础上,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病种,使全国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增至10种。
二、保障人群与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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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群
需在参保地完成新增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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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按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政策及就医地管理标准执行,包括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如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等),扣除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报销。
三、结算方式与政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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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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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时直接使用全国统一的病种代码及名称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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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就医地未开通直接结算,需先手工报销后回参保地申请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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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待遇
参保人员同时患有多种门诊慢特病的,由参保地根据本地规定确定待遇计算规则,避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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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额与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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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月平均值分解到月计算,参保地待遇限额不得超过年度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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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时,转出地已认定病种的待遇限额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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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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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国家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类型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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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异地购药需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直接结算仅覆盖合规药品费用,自费部分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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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各地对具体支付比例、年度限额等细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点及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