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的定义在不同的情况下有所不同,但通常有以下几种标准:
- 1.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2.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即使基坑的开挖深度未达到5米,但如果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者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也被定义为深基坑
- 3.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有些定义中提到,如果基坑涉及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即使开挖深度未达到5米,也被视为深基坑
深基坑通常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者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基坑,或者涉及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