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政策,家庭共济使用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医保卡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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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
家庭共济仅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参保人及其近亲属间共享,但 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实体卡或电子凭证)进行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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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共用
即使资金可共用,医保卡本身(包括实体卡和电子凭证)仍需由本人使用,不可直接用于他人医疗费用报销。
二、具体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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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包括支付门诊、住院等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但需先通过患者本人医保卡结算,再由家庭共济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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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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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药 :若因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由子女代为购药,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使用被购药人本人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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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在参保地开通“家庭共济”功能,通过线上渠道绑定亲属关系后,按规则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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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要求
共济成员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医保需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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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医保大厅开通“家庭共济”功能,绑定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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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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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父母)若已参加职工医保,其医疗费用报销仍按原渠道申请,家庭共济仅限补充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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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政策适用于全国,但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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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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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 :家庭共济后医保卡可以共用
正解 :资金可共用,但医保卡仍需本人使用,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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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 :被共济人可直接享受共济人医保待遇
正解 :被共济人需通过自身医保渠道报销,不能直接获得共济人的医保待遇。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渠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