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申请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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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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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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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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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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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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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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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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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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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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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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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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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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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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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以上资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以便于社保机构进行核实和存档。请注意,具体的申请资料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申请前最好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