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基坑专家论证的规范要求,综合相关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适用范围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地方性规范,需对以下情况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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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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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未超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周围环境敏感或影响毗邻建筑安全的工程。
二、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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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完整性评估
专项方案需包含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且计算书和验算依据需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地下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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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条件审核
需评估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地质条件、水文地质参数及周边环境承载能力,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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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制定
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制定基坑监测方案,并实施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三、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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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
包括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支护结构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形成完整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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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会
由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邀请行业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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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与整改
专家组需提交书面论证报告,明确通过或否决意见,并作为方案修改的依据,整改后需重新论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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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地下管线、周边建筑等复杂因素时,需同步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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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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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熟悉工程实际情况。
(注:具体规范细节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地方最新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