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专家论证的参加人员通常包括专家组成员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相关人员。其中,专家组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
根据《深圳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时,专家人数不少于 5 人;当深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建设单位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和工程监测专家对监测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 3 人。
在其他地区,如咸宁市,各地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评审专家应当从市建设工程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 5 名。南通市规定,论证组织单位应从危大工程专家库平台中抽取符合专业要求的资深专家、行业专家和普通专家,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5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