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报销比例2024
烟台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24年,在职职工在烟台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烟台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2024年,在职职工在烟台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