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最新发布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江苏省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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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需要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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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需要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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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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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处理:
- 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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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部分地区对实际缴费年限有额外要求,如苏州市要求实际在苏州缴费年限满10年。
因此,江苏女性职工医保需要交满20年,才能在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继续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