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料质量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主要监管部门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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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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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肥料的登记、许可和监督管理,对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伪造登记证、标签不达标等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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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国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有机肥料、复合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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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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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产品质量法》对肥料进行质量监督,对不合格产品实施查封、没收、罚款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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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餐具洗涤剂等非肥料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如贵州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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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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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门 :监测肥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确保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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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部门 :对肥料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抽样检测,保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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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药品等部门 :根据具体违法行为(如使用禁限用农药、添加剂违规等)进行联合监管。
三、部门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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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行动 :农业农村部曾联合七部门(含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行动,强调跨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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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与通报 :农业农村部定期公开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责跟进处理。
总结
肥料质量监管以农业农村部门为核心,市场监管部门为重要补充,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消费者可通过官方通报、投诉举报等方式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