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生产的监管涉及多部门协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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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负责全国及地方层面的肥料登记、备案和日常监督工作。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统筹全国化肥生产的登记备案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肥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包括工商和质检部门,负责化肥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与执法。具体包括:- 对化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 查处生产环节中的虚标含量、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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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监管
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同配合,例如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综上,化肥生产主要由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登记备案及日常监管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监督及执法,形成多层次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