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病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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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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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累计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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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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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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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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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卫生室、诊所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次12元,年累计最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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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需长期有效,变更需每年9-12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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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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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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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含6种门诊特殊病和8种门诊慢性病)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累计限额按病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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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纳入门诊特殊用药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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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需提供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等材料申请,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享受待遇
三、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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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二级医疗机构60%,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高血压)和600元(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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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门诊统筹 :与门诊统筹共同累计年度最高限额2400元
四、门诊特殊用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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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根据药品种类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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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衔接 :个人负担费用超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特困人员起付线7000元)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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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年度累计报销限额1000-2000元,具体分医疗机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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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年度累计限额按病种执行,最高可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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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患者 :年度累计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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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 :年度限额根据药品种类设定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