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女职工产假目前统一为180天。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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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根据2023年发布的《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符合法规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180天产假。
- 吉林省卫健委2022年文件也明确,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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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政策衔接
- 2021年及之前执行的是“98天基础产假+60天奖励假”模式,总计158天。
- 2023年后,吉林省通过新政策将产假统一延长至180天,取代了原有分段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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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 男方护理假同步调整为25天。
-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需结合具体政策及参保情况,建议直接咨询社保部门。
综上,当前长春市女职工产假以最新政策为准,统一按180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