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女职工产假天数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正常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产假为 180 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 98 天,黑龙江省额外增加 82 天。
- 难产:若分娩时难产,如剖腹产,产假增加 15 天。例如王女士顺产,产假是 180 天;李女士剖腹产,产假则是 180+15=195 天。
- 多胞胎生育: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产假增加 15 天。比如赵女士生育三胞胎,其产假为 180+15×2=210 天。
- 流产: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在妻子休产假期间,哈尔滨男职工有 15 天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