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最新法律规定,产假天数及配套政策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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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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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80天(地方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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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天数 :178天 (顺产)或 208天 **(剖腹产)
二、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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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30天产假(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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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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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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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15-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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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上: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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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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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可灵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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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子女3周岁内,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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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和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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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期 :产假结束需提供医疗证明,可申请1-2周适应期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同时结合地方实施细则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年最新修订的条例及实施情况,确保与当前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