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搜索结果,哈尔滨2025年的产假政策主要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是关于哈尔滨2025年产假政策的详细说明:
1. 女职工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产后83天。
- 特殊情况增加天数:
- 难产:增加15天产假。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流产: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 男职工护理假
- 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3. 育儿假
- 用人单位需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年提供各10天的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4. 工资与福利保障
- 产假、护理假及育儿假期间,女职工和男职工的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及原有福利待遇。
-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 法律依据
-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6. 其他补充说明
-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可申请哺乳假,哺乳假期间的工作时间可按相关规定合并计算。
- 产前检查: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视为劳动时间。
信息来源
上述信息来源于《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条款。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核实具体政策,建议参考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